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承诺
1、
各部门的水、电、土木、五金维修可通过书面或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网页提交等方式进行报修。 2、
小维修在0.5个工作日内完成或答复。 3、
不能在0.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维修,应向报修部门解释。 4、
对将可能严重影响教学、科研、办公的维修项目,应在2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。 5、
对学院的公共设施,实行每周巡查检修一次。 6、
因例行检修(突发故障除外)需停水停电,在18小时前以书面方式送达有关部门或张贴停水停电通知。 7、
高压电源的切换应在10—15分钟内完成。 8、
改善服务态度、提高服务质量,做到热情待人、文明施工。 投诉电话。(3570926)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
|